每月至少一天
江苏省的产检假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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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1-6个月 :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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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7个月 :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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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8个月 :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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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9个月以上 :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还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一共为12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个月至三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休产检假时不需要开证明,但公司要求产检假需要产假证明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在请产检假时,女职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开具的病假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