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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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以及医保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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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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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300元/年,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且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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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月统筹基金限额4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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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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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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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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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45%。
三、特殊群体与附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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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
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统一管理,基金按8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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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按定点治疗、限额管理,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待遇,费用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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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等可享受门诊规定病种救助,报销比例达100%-3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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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再报销40万元,两者合计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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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2024年10月10日前缴费的居民,2025年3月10日前可享受新政策,但待遇不追溯。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覆盖门诊小病、慢性病及特殊群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