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根据2025年苏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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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达 5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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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签约基层医疗机构
未与医保部门签订协议的非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至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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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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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专科医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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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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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额度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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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0-200元,超过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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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600-2000元,超过部分不再报销。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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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少年儿童
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按 65% 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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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等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 65% 结付,区(县)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按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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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基层80%、二级75%、三级60%;退休职工:基层90%、二级85%、三级70%。
四、门诊特定项目
- 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11种慢特病,累计20万元(含住院)内报销90%。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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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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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有所差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年调整后的标准,确保覆盖苏州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