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类型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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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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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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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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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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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直接就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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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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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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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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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学生:与普通居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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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且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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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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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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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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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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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专科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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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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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为7616元(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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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为10663元(退休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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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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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按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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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等特殊情形有单独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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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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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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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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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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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当季度有效,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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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选择
-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享受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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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未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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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 :断缴2个月以上可能影响待遇,需及时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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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门诊就医需提供有效社会医疗保险凭证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1-2024年政策,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