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关于鞍山生育险报销金额的详细信息:
1.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根据女职工产假天数和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产假天数:
-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晚育假:增加15天
2.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住院分娩:
- 顺产: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15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3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2800元
-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自然分娩增加1000元,剖宫产增加1200元
门诊产前检查:
- 每人600元标准定额补助
其他费用: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3. 异地生育报销
从2023年1月1日起,鞍山女职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标准按本市就医待遇政策执行
4. 报销流程
-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 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5. 所需材料
- 医疗保险IC卡
- 生育证明(即一孩生育登记单)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定点医院诊断书
- 收据(包括产前检查收据)及病人费用清单(用药明细)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参保单位申报表
- 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复印件及原件
6. 注意事项
-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 参保女职工需在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鞍山生育险的报销金额和流程都有详细的规定,具体报销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