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育津贴标准及领取规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以下公式计算: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 产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等);
- 缴费基数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金额因单位实际缴费情况而异。
二、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者可额外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补助标准为2697元;
- 适用对象: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
- 领取条件: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且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
三、领取条件
- 生育津贴和营养补助需满足:
- 生育或手术日期在参保期内;
- 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
- 需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申请表》、出院记录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四、其他相关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产前检查支付限额提高至1200元,住院分娩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比例报销;
- 企业社保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企业可申请50%-80%的社保缴费补贴,补贴期限为6个月。
以上政策有效期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