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二胎政策的放开时间需结合国家层面和地方政策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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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全面二孩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于 2016年1月1日 正式实施,依据是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相关决定,以及2016年1月1日生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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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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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 :辽宁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但该政策仅适用于农村地区,且需经区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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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 :辽宁省进一步放宽政策,取消生育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适用于全省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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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特点
- 全国统一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为标志实施,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细则(如辽宁的农村单独二胎、全面开放等)。
综上,全国全面二孩政策统一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而辽宁省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调整,最早在2015年12月开放农村地区“单独两孩”,2018年3月进一步推广至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