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煤矿防治水的十大规定:
煤矿防治水十大规定
- 1.严格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 2.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探放水队伍和专用探放水设备,储备必要的水害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 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 4.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煤矿防汛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 5.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必须查清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周围水文地质条件,超前开展水害隐患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 6.建立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安设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
- 7.严格执行探放水工作必须按规定开展探放水工作,执行采掘工作面超前“两探”(物探、钻探)要求,做好老空水“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探放老空水遵循“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四步工作程序
- 8.禁止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严禁在暴雨、洪水、台风过境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安排人员入井作业
- 9.禁止开采防隔水煤柱严禁开采各类防隔水煤(岩)柱
- 10.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必须建立和落实水情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突(透、溃)水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停产撤人制度,赋予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权力
补充说明
- 水害防治措施:煤矿企业应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水害防治工作科学、系统、规范
- 技术和管理提升: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煤矿水害防治理念不断更新,防治水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例如,地面区域治理技术和微震监测预警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和消除了某些水害威胁
- 法规和标准:煤矿防治水工作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防治水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