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规范标准是确保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效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关于水土保持规范标准的详细介绍。
国家和地方水土保持标准
国家标准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该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主要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强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T 335—2024):2024年发布,适用于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基本规定、现状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等。
-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T 523-2024):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保障监理工作质量。
地方标准
- 《水土保持科技园建设指南》:山西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水土流失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 《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针对黄土丘陵沟壑区的特点,明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规定和措施,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
工程措施
- 谷坊:在沟谷中构筑多道土石坝以拦截水分和泥沙。
- 挡土墙:建在切坡或沟壁的下方,防止上方土壤流失。
- 排水沟:用于引导水流,减少水土流失。
- 梯田梯地:通过改造地形,减少水土流失。
生物措施
- 树种选择:选择根系发达、耐干旱瘠薄的树种,如侧柏、刺槐等。
- 营造模式:采用综合混交模式,由主要树种、伴生树种和灌木树种组成混交林。
水土保持规划和方案编制
规划和方案编制要求
- 规划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编制,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状况、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
- 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措施布设、投资估算等。
实施和监测
- 实施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 监测与评估:设定监测指标体系,确定监测方法和频次,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编制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调整。
水土保持规范标准是确保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效的重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提供了具体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涵盖了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监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土保持规划的主要步骤和考虑因素
水土保持规划的主要步骤和考虑因素如下:
一、主要步骤
-
准备工作
- 组建综合性规划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提纲,明确任务分工。
- 收集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并进行补充调查。
-
综合调查与分析
- 调查自然条件(地形、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现状及成因、治理措施成效等。
- 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明确需治理的重点区域。
-
水土保持区划
- 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和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不同类型区(如东北黑土区、西北黄土高原区等),制定差异化防治策略。
-
编制土地利用与治理措施规划
- 确定农、林、牧用地比例及布局,合理布设梯田、坝库、林草等工程措施。
- 明确治理步骤、进度指标及技术经济指标(投入、效益等)。
-
方案实施与监测
- 分阶段落实治理措施,加强施工质量与进度管理。
- 建立监测体系,定期评估土壤侵蚀、植被覆盖率等指标,动态调整方案。
-
修订与完善
- 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措施配置,完善管理机制。
二、关键考虑因素
-
自然条件
- 地形、土壤、降雨、植被等直接影响治理措施的选择(如坡耕地治理需结合地形坡度)。
-
社会经济条件
- 劳动力、资金、技术水平制约治理规模,需统筹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
水土流失现状与成因
- 明确侵蚀类型(水力、风力等)及危害程度,针对性制定防治措施。
-
政策与法律要求
- 需符合《水土保持法》及国家规划(如《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监管与制度创新。
-
科技支撑与公众参与
- 引入信息化手段和科研成果,提高规划科学性;鼓励公众参与,增强实施可行性。
-
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 与土地利用、水资源、生态保护等规划衔接,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因素的综合考量,水土保持规划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如下:
一、工程措施分类及适用条件
-
山坡防护工程
- 措施类型: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挡土墙等。
- 适用条件:适用于坡度较大的坡耕地或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斜坡区域,通过改变地形减缓径流速度,防止土壤侵蚀。
-
山沟治理工程
- 措施类型:沟头防护工程、谷坊、拦沙坝、淤地坝等。
- 适用条件:用于控制沟道侵蚀,防止泥石流和山洪灾害,适用于沟道纵坡较大、易发生沟床下切的区域。
-
山洪排导工程
- 措施类型:排洪沟、导流堤等。
- 适用条件:适用于山洪易发区,需引导洪水安全排泄,保护下游村庄、农田及基础设施。
-
小型蓄水用水工程
- 措施类型:小水库、蓄水塘坝、淤滩造田等。
- 适用条件:用于拦蓄坡地径流和地下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适用于干旱或水土流失严重但需灌溉的区域。
二、其他措施分类(补充)
-
植被措施
- 类型:草皮覆盖、林带固沙、植树造林等。
- 适用条件:适用于坡度较缓、土层较厚的区域,通过增加地表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
管理措施
- 类型:制定耕作制度、监测评估等。
- 适用条件:需结合区域特点制定长期管理方案,适用于各类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三、综合应用原则
- 因地制宜:根据坡度、土壤类型、降雨条件等选择措施组合。
- 生态优先:优先采用植被恢复与工程措施结合,如梯田+林带、谷坊+淤地坝等。
- 动态调整:通过持续监测优化措施布局,确保工程长期有效性。
以上分类及条件综合参考了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规范与实际应用案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内容和审批流程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 责任范围
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周边区域。 - 防治目标
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等量化指标,需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水土保持敏感性和重要性确定。 - 防治措施
- 工程措施:如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等;
- 植物措施:植被恢复、种草植树等;
- 临时措施:施工期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
- 水土保持投资
估算各项措施的投资及间接费用,需符合国家或地方编制规范。
方案还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等技术规范。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
(一)审批权限分级
- 国家级项目: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审批。
- 地方项目: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区域项目由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承诺制管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履行承诺后即时办结。
(二)具体审批流程
- 申请提交
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一式三份。 - 受理与审查
- 水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技术评审机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复杂项目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 报告表实行专家签字承诺制,简化流程。
- 决定与公示
- 批准后需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 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三)变更与补充
若项目地点、规模或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需补充或修改方案并重新报批。
三、注意事项
- 费用承担:技术评审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编制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 免征情形:公益性工程、农民自住房等特定项目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以上内容综合自水利部及地方政策文件,具体执行需结合项目所在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