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定,水土保持报告表验收流程如下:
1. 验收责任主体
生产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
2. 自主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验收基本程序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 1.编制验收报告: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2.组织竣工验收:在第三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前完成竣工验收
- 3.公开验收结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4.报备验收材料: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材料
4. 验收报告编制
- 报告书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报告表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但验收组中应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
5. 验收条件
验收合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2.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3.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4.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5.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6.重要防护对象不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7.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满足交付使用要求,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得到落实。
6. 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
1.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或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的。
2.弃土弃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
3.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或者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落实的。
4.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的。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的,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6.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7.存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其他情形。
7. 后续管理
- 整改措施:如验收中发现问题,项目实施单位需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 后续监测: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后续监测,评估水土保持效果的持续性
- 档案管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需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8. 法律责任
未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或验收不合格而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相应罚款
通过以上流程,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