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跨省转移后是否能在原参保地继续缴纳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社保转移后的缴费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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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继续在原参保地缴费
跨省转移社保后,原参保地社保关系会随人员转移,但缴费权会随人员流动而转移。若人员在新参保地重新就业,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再在新参保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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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优先缴费
若人员在新参保地重新就业,通常建议在新参保地继续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新参保地会优先建立缴费记录。
二、医疗保险的转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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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转移
医疗保险无法跨省转移,需在户籍地或新参保地重新参保。
三、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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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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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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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养老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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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时统一支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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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统筹地区参保缴费,需办理停保后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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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原参保地缴费凭证等材料。
总结
社保跨省转移后,原参保地仍可继续缴费(需办理停保),但需注意避免重复参保。医疗保险需在户籍地或新参保地重新参保,养老保险则可通过转移接续实现权益延续。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