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门诊特殊病种(简称“门特”)的范围包括以下26类38个病种(含治疗方式),以及专门保障儿童的3个病种
一、26类38个病种(含治疗方式)
-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
- 2.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疗
- 3.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
- 4.抑郁症(经过专科住院治疗)
- 5.血友病
- 6.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7.再生障碍性贫血
- 8.系统性红斑狼疮
- 9.肺结核
- 10.肾病综合征
- 11.慢性乙型肝炎
- 12.肝硬化
- 13.脑卒中恢复期(2年内)
- 14.帕金森病
- 15.重症肌无力
- 16.类风湿病
- 17.强直性脊柱炎
- 18.皮肌炎
- 19.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20.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21.自身免疫性肝病
- 22.克罗恩病
- 23.干燥综合征
- 24.垂体瘤
- 25.运动神经元病
- 26.多发性肌炎
二、专门保障儿童的病种
1.儿童Ⅰ型糖尿病
2.儿童孤独症
3.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报销待遇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特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标准,和住院共用年度限额
- 异地门特报销:报销比例参照市内门特标准和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执行
- 慢性肾功能衰竭:患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参保职工血液净化(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报销政策执行
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关注“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或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病历资料到二级及以上具有门诊特殊病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