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支付。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
- 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在二级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
-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特殊情况:
- 异地未备案门特待遇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
徐州城镇职工医保门特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按同等级别住院报销比例。
- A级药店购药的,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
- 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在二级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特殊情况:
- 异地未备案住院、门特待遇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为2024年和2025年的相关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在实际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