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5年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在市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缴费标准
- 一般居民50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20元/人)。
- 学生儿童230元/人。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中,成年人个人缴纳96元/人、学生儿童46元/人。
- 泰州市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190元/人。
参保渠道
- “江苏医保云”APP或“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 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
-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缴费渠道
-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
-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代办点通过自助缴费终端使用银行卡或者手机扫码进行缴费。
-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家庭成员代缴。
待遇享受时间
- 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 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月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 新农合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
- 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可达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最多可选3种病种,每增加1种限额增加300元。
大病保险
- 起付线:5000元。
- 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300元以下的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二级医院: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可能为55%或30%,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三级医院:1000元以下的报销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可能为45%或更低,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3. 异地就医政策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不同情况的备案管理。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相同的报销待遇。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的报销待遇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与在本市就医相同。
4. 长期护理保险
- 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包括评估机构的确定、评估人员的要求、评估服务的管理等。
以上是泰州市2025年医保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泰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