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广州就医报销标准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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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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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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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二、门诊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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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线:20元
- 报销比例:60%
- 年度限额:300元(市外就医年度限额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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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7种慢性病,按病种认定比例报销。
- 具体比例需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如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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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需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备案,提供身份信息、备案类型等。
- 急诊或未备案情况下需垫付费用,后凭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湛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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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 就医机构需为广州医保定点医院,且完成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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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报销
- 特殊检查/治疗费用按70%报销。
以上报销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
- 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
- 就诊机构为医保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