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门共同监管
我国化肥质量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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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主要负责化肥监管领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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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主要负责化肥监管领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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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部门 :主要负责化肥监管领域涉及的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质量监管以及广告、商标、价格等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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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主要负责化肥监管领域流通领域的化肥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检结果,执行肥料登记制度,进行肥料登记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各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如德惠市市场监管局、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水县市场监管局等。
我国化肥质量的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过程,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确保化肥产品的质量安全 。建议农业生产者在购买化肥时,选择正规渠道,并关注相关部门的抽检结果和公示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