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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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化肥流通领域的监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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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肥经营户资质检查(证件齐全性、索证索票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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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产品质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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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肥料登记制度,公布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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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
负责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质量监管及广告/商标/价格管理
- 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名优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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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化肥生产及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和固体废物处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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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化肥生产、储存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二、其他相关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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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科 :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部分涉及化肥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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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市场监管局 :如黑龙江省通过“全链条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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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影响 :2018年机构改革后,外商投资化肥企业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商务部门,但具体监管职能仍由相关部门协调执行
三、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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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与产品质量 :严查无证无照企业,关停违规产能,推动优质企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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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规范 :强化经营户资质审核,落实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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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保障行动 :春耕期间加强抽检和专项治理,维护农户权益
以上部门需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化肥安全、环保及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