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谷峰电费收费标准(2025年现行)
一、时段划分与电价差异
- 峰段:一般为每日 8:00-22:00,电价较平段上浮 30%-60%。部分地区进一步细分尖峰时段(如8:00-11:00/19:00-23:00),电价更高。
- 谷段:通常为 22:00-次日8:00,电价较平段下浮 30%-60%。例如某地区低谷段电价为 0.288元/度(峰段为0.568元/度)。
二、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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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计费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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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电费 = 峰段用电量 × 峰段电价 + 谷段用电量 × 谷段电价
部分地区的平段电价作为基础电价(如秦皇岛低谷段0.30元/度,峰段0.5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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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阶梯电价:
- 第一档(基础用电量):如北京 0-2160度/年,电价较低(如0.4883元/度)。
- 第二档(中档用电量):如河南 2160-3120度/年,电价加收0.05元/度。
- 第三档(超量用电量):如广州 600度以上/月(夏季),电价加收0.3元/度。
三、地区差异与季节性调整
- 夏季与非夏季标准:
- 广州夏季(5-10月)第一档为 0-260度/月,非夏季(11-4月)为 0-200度/月,电价阶梯加价幅度相同。
- 分时与阶梯结合:
- 秦皇岛分时用户第一档 2160度/年内,峰段0.55元/度,谷段0.30元/度;第三档(超3360度)峰段0.85元/度,谷段0.60元/度。
四、申请与执行要求
- 需向供电公司申请分时电价,且一般需 连续执行满1年,期间电价可能随政策或季节调整。
注: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地电网公告为准,不同地区时段划分、电价档位及加价幅度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