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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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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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5%
- 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70%
2. 住院报销比例
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医保基金结付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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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的部分:
- 在职职工:90%
- 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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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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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65%
- 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40%
- 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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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
- 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65%的比例结付
2.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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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少年儿童:
- 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
- 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
-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5%
- 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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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和征地保养人员:
- 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
- 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
-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5%
- 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三、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
- 恶性肿瘤:治疗期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住院费用)内报销90%;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个结算年度)报销90%
- 慢性肾衰: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限额35万元,报销比例90%;非透析治疗,限额8000元,报销比例90%
-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限额35万元,报销比例90%
- 严重精神障碍:限额4300元,报销比例100%
- 老年白内障:限额3800元,报销比例90%
- 再生障碍性贫血:限额8000元,报销比例90%
- 血友病:限额10万元,报销比例90%
- 系统性红斑狼疮:限额8000元,报销比例90%
- 肺结核:限额8000元,报销比例90%
- 儿童1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限额8000元,报销比例90%
- 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病:限额2500元,报销比例80%
四、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增加80元,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40元
-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增加100元,由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830元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080元提高到1180元
五、家庭病床报销比例
- 家庭病床每次(180天内)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低为400元,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统筹基金结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六、注意事项
- 起付线:医保报销有一个启动线,超过了这条线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
- 封顶线:即最高支付限额,超出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再报销
- 个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部分)
- 个人自费: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应当全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具体为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统筹基金对医保范围的费用按规定的比例结付的金额
- 其他支付:其他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比如:大病保险、实时救助等基金支付的部分
以上是苏州社保报销范围及比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