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重庆居民医保门诊买药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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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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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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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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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目前不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 慢性病门诊 :
- 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和病种而异,一般设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在50%左右。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重大疾病门诊 :
- 报销比例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 国谈药品门诊用药 :
- 居民医保门诊使用国谈门诊保障用药报销参照门诊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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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一类、二类,糖尿病二类)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具体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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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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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建议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