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80%
限制条件:起付线500元内自费,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50元/次(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略有差异)。
- 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30%-50%
限制条件:起付线500元内自费,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次。
二、住院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80%
限制条件:起付线500元内自费,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50%
限制条件:起付线500元内自费,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40%
限制条件:起付线500元内自费,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三、大病补偿政策
- 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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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部分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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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部分补偿70%
- 年限额 :每年最高补偿1.1万元,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可额外享受补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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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均为500元,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部分可获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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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和限额 :部分药品、检查及手术有明确报销限额(如处方药200元/次、手术费1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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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残疾人等可享受额外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