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情况
上海医保异地门诊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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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主要涵盖在外省市临时逗留期间发生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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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定居在对方地区的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再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报销手续。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凭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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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休市民异地就医必须是急诊才能报销。退休市民异地就医则需要在就医前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的申请手续后才能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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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个人的医保类型、就医地点、治疗项目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报销比例可致电上海医保咨询电话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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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 报销材料 :
- 报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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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在城市不支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只限急诊就医、本人现金垫付,回上海后可以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医保中心去报销,也可以线上申请报销,但需邮寄医疗费收据及病史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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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和非急诊住院不支持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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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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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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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定居在对方地区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在居住地能够便捷地进行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