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及国家关于延迟退休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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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的,从2025年1月1日起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即2029年12月31日前延迟至63周岁,之后每四个月延迟至64周岁,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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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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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 :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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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 :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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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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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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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要求 :需从事国家特殊工种满8年以上(含)、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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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延迟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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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满足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具体程序和待遇按《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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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浙江省政策与全国统一政策一致,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经济、行业等因素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四、退休时间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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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60周岁退休 :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退休年龄为60+4×(2029-2025)=6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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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55周岁退休 :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退休年龄为55+4×(2029-2025)=59周岁。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