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前,每子女每年可休1次,每次10天,双职工可分开休,需提前申请。
适用条件
育儿假针对有3岁以下子女的在职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及养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职可分别享受。
次数与天数
每名子女每年可休1次育儿假,单次10天,按自然年计算。若子女在当年满3周岁,仍可享受当年假期,次年不再累计。
休假方式
假期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使用,需与用人单位协商。双职工家庭允许父母同时休假或错开休假,灵活满足育儿需求。
申请流程
需提前5-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附子女出生证明或合法抚养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不得以工作原因拒绝合理申请。
注意事项
育儿假为带薪假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算。未休完的假期不可跨年累计,建议提前规划。若用人单位制度优于法定标准(如延长天数),按更优政策执行。
湖北省育儿假政策为家庭育儿提供实质性支持,符合条件者应及时了解单位细则并申请,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