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
根据湖北省最新政策,育儿假的天数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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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天数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 累计10天育儿假 ,用于陪伴孩子成长,促进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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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政策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新增育儿假并取消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措施。
二、具体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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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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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分娩或流产后,产假期间或产假期满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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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年龄需在1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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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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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可集中使用或分次使用,但需在当年内使用完毕,不可结转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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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享98天产假(含15天产前休假),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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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 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且视同出勤。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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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统一性 :该政策适用于湖北省全境,包括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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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相关假期已过有效期则不予补休,需当年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卫健委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