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六盘水市生育保险最新政策,生育津贴及相关福利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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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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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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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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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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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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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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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替代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扣除已发工资后发放余额。
二、其他生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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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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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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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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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如产前检查、接生、住院等)由基金支付,已纳入医保统筹的地区不再增加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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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 参加职工医保且缴费达标者,可申领生育补助金(超过6000元)及600元产前检查报销,支持省内直接结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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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权益 :配偶未参保时,男方可享50%一次性生育补贴(如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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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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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期间基本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