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慢特病政策涵盖多种常见慢性疾病,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因病种而异,且部分病种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具体病种范围
- 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1440元,报销比例为60%。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支付限额为1140元,报销比例同为60%。
- 风湿性心脏病:支付限额为960元,报销比例为60%。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标准。
- 尿毒症透析: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之一,报销比例为60%。
政策亮点
- 全省统一病种:糖尿病、高血压等27种慢特病由全省统一覆盖。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慢特病已实现全国224个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门诊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报销比例最高可达60%。
参保人员权益
-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取消原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限制,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任意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
- 多种病种叠加:罹患多种慢特病时,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增加480元。
- 政策覆盖范围:长春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适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可达6500元。
提示
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慢特病认定手续,并关注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享受完整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