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药品 不属于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但可通过医保报销。具体说明如下:
一、高值药品与医保目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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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差异
高值药品指价格昂贵但疗效确切、患者必需且难以替代的药品,医保目录将其作为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主要覆盖临床必需、价格适中的药品,而高值药品因价格较高未被直接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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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机制
高值药品通过医保谈判后,以“限价、限量、限支”的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需自付30%-40%费用,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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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妥昔单抗(年费用超百万)经谈判后降至3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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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得利珠单抗等117种药品被列为高值药品,门诊费用单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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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对高值药品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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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与谈判
通过医保谈判降低高值药品价格,如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曾达70万元/针)降至多数患者可承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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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与补充保险
设定年支付限额,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支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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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医保将24种高值药纳入支付范围,个人自付30%后,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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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将22种高值药纳入医保,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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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床意义与影响
高值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显著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例如,脊髓性肌萎缩症患者年治疗费用超百万,纳入医保后费用降至30万元以下。
总结 :高值药品本身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但通过医保谈判以限价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自付比例低于普通医保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