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已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但保障待遇不变。这一改革简化了参保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确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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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
四川省自2019年底起按照国家部署启动两险合并试点,2020年全面落地。目前全省范围内生育保险不再单独缴费,统一纳入职工医保体系。 -
参保方式变化
- 用人单位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0.8%(原生育险费率)缴纳医保费,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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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内容
-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顺产/剖宫产均有定额标准。
- 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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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简化
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至个人账户。
两险合并后,职工无需重复参保即可享受双重保障,建议参保人通过“四川医保”APP查询个人权益记录或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