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的女性职工 不会延迟退休 ,但政策为不同群体设定了差异化的退休年龄调整方案:
一、整体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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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群体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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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职工:逐步延迟至55周岁(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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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延迟至60周岁(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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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60周岁退休的男性职工:逐步延迟至63周岁(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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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式
- 采用 渐进式延迟 ,男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直至达到最终退休年龄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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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政策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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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如女职工50/55岁、男职工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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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单位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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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
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及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与男性同步延迟至63岁,且 不得申请弹性延迟退休
三、其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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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或病退
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的职工,仍可按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总结
原60岁退休的女性职工若属于普通职工群体,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55周岁;若为女干部或高级职称人员,则延迟至60周岁。但无论何种群体,均有机会通过弹性退休制度在法定退休年龄前选择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