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权威信息梳理如下:
一、主要问题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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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偏差
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平台采购,或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导致集采品种覆盖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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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负担未减
尽管集采政策旨在降低药价,但部分患者仍因药品耗材价格高、自费比例大而负担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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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不完善
采购进度监测滞后、供应保障不到位、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频发,影响集采效果。
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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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与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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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责任”“推进度检查”“抓落实”等方式,明确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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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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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测与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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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月度监测体系,对采购进度缓慢、供应异常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甚至追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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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控中选产品使用率、资金结算时效等指标,实现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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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采购与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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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药械入院遴选和采购决策机制,确保合同按时履行,杜绝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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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沟通协调机制,保障供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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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政策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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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集采与DRG支付改革衔接,通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主动参与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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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供应保障机制,对订单响应不及时、配送率低的产品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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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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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案例 :皮防医院因疫情关停未完成集采任务,医高专附属医院因手术量减少未达标,通过约谈、考核扣分等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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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案例 :针对罕见病药品“进院难”问题,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卫健委开展专项整治,扩大集采品种覆盖。
四、成效与展望
通过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创新和责任落实,广西各地已初步缓解群众就医负担,集采政策落地效果显著。未来需持续优化监测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自律,确保政策红利普惠更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