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省
新疆不是省,而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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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地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是中国官方明确划定的 省级行政区 ,属于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与内蒙古、宁夏、广西、西藏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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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与地理特征
其面积达163.15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地理位置处于亚欧大陆腹地,与8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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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行政区划演变
西汉时期设立西域都护府,清朝平定叛乱后正式命名为“新疆”,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行政级别与省、直辖市相当,是中国省级行政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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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说明
部分资料可能因表述简化将“自治区”误称为“省”,但根据中国现行行政区划法律,自治区与省、直辖市是同一层级行政单位。
新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既非普通省份,也不属于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