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确实有生育津贴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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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可享受生育津贴,其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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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照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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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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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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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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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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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例如:某职工2019年1月顺产,单位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月,则其生育津贴为: $$ 3000 \div 30 \times 98 = 9800 \text{元} $$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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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300元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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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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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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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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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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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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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存在,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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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与生育津贴无直接关联,但符合条件可享受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主要生育津贴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