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最新生育补贴政策,妊娠4个月引产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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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及以上引产
生育医疗费补贴为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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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4个月引产
生育医疗费补贴为 400元 。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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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当月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含引产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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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即24000元)的,按24000元计算;低于6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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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津贴叠加
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可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三、申请条件
需满足参加生育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满9个月,同时符合《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相关规定。
建议生育后及时向单位申报,确保津贴按时发放。若对计算有疑问,可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