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流产津贴的计算涉及两个核心方面: 津贴天数 和 计算标准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津贴天数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各地政策,流产津贴天数与孕周相关:
-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
按15天计发津贴;
-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
按42天计发津贴;
-
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
按98天计发津贴。
二、计算标准
津贴金额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计发基数,按以下方式计算: $$\text{津贴金额}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应享受天数}$$
-
月平均工资 :指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参保者按产假前工资计算;
-
天数折算 :均以每月30天为基准进行折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状态影响
-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
-
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
-
-
特殊情形
-
若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按《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以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数为标准。
-
四、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津贴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
厦门 :4个月以内流产津贴最低3000+元/天,4-7个月9000+元/天,7个月以上20000+元/天(以2024年数据为例);
-
北京 :7个月以上流产津贴按90天计算,但需符合当地生育政策。
建议职工根据所在城市的具体规定办理申请,同时保留好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