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围绕生育支持、家庭权益保障及人口服务优化等方面展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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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与审批服务优化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不再审批,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子女实行10个工作日审批流程。
- 夫妻一方为其他省户籍时,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本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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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护理假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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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产假延长30天,总时长128天(含98天基础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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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总时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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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可生育三孩:婚前未生育一方已生育、夫妻婚前生育多孩但无子女、已生育子女中有一方为病残儿、丧偶方无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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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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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城市平均工资计算,期限3个月(怀孕7个月以上)或1.5个月(早产、流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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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9.2%,60岁以上对象每月可达8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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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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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制度
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支持育儿津贴与生育津贴并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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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生育限制
取消“晚育”条件,所有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均能享受产假延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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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调整
废止社会抚养费,清理与三孩政策不一致的处罚规定。
三、服务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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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便捷化
推行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医保参保等“一件事”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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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支持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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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上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津贴发放规则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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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无锡市锡山区二孩家庭最高奖励1.5万元,具体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支持、家庭权益保障及服务优化,旨在促进江苏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