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提留的取消时间需要结合“三提五统”改革的历史进程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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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2002年,中国启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核心内容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其中明确将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即“三提”)和五项乡镇统筹(即“五统”)纳入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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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时间
根据权威信息, 2006年1月1日 全国范围内正式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农业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等)随之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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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与后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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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可能在2003年前后开始试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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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提留的取消则因地区财政基础不同, 普遍在2005年后逐步推进 ,但具体时间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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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全国范围内农民提留的正式取消时间为 2006年 ,而部分地区可能在2005年后逐步取消村提留。这一改革是中央为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工业化进程而实施的重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