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与公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地位与领土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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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
属于沿海国的领土组成部分,沿岸国对其领海享有完全主权,包括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宽度通常为12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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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际法上指领海、内水、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之外的全部海洋部分。
所有国家均享有平等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等自由权。
二、管辖权与航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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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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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岸国对领海享有专属管辖权,可制定内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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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但需遵守沿岸国法律(如禁止进入内水、港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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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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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国家管辖权,任何国家不得对公海行使主权或进行领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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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国家享有平等的航行、飞越和资源开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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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开发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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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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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岸国可对领海内的自然资源(如渔业、石油)进行勘探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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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专属经济区的设立,部分资源开发权可能延伸至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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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E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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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领海外200海里范围内,沿海国享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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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可在遵守EEZ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科研、航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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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范围界定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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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海 :被陆地或岛屿完全包围的海域(如地中海、红海),属于国家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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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连区 :领海外24海里范围内,沿海国可行使特定管制权(如海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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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上述海域之外的全部海洋,无国家管辖。
总结
领海与公海的核心区别在于:领海是国家的领土,享有完全主权;公海是国际公共领域,供各国平等使用。这种划分既保障了国家主权,又促进了国际航行和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