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2海里并不直接等同于公海。根据国际海洋法的规定,海洋划分为以下几个层级,需结合具体范围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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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
从国家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海域,属于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包括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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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EEZ)
从领海基线量起向外延伸200海里的区域,国家享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但非本国船只不得从事资源开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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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专属经济区以外、200海里以内的海域,属于所有国家共同管辖的“人类共同财产”,任何国家不得主张主权。
关键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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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的范围需满足“离任何国家领土200海里以上”的条件。例如,中国海岸线外212海里才可能被认定为公海,但需排除与邻国之间仅12海里领海重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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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与领海之间没有“次级地位”的划分,均属于国家管辖海域。
争议区域说明
南海等争议海域的归属需根据具体地理位置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判定,部分区域可能涉及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公海的不同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