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审批的时间节点通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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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与初审阶段
退休人员需在每月10日前向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如工种名称、从业年限证明等)。单位需在10号至25号完成初审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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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反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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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社局在收到材料后,需在25号至30号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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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审核不通过,县人社局会在市人社局审批次月10日前将档案退还,并书面说明不符合条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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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审批与待遇发放
市人社局每月25日前完成全市审批,从次月开始计发基本养老金。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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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通常为“单位申请→县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批”,各阶段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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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初审或审批时间,需等待下月重新审核,避免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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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目录需符合1993年原劳动部门批准范围。
以上流程和时间节点综合了多个权威信息来源,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