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分类认定条件根据人才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以下五类,每类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一、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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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件 :包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顶尖学术与科研领域的权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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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准 :如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杰出人才、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任现职满1年)等。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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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件 :涵盖“国家级人才工程”除杰出人才外的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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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准 :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担任世界500强企业董事长等。
三、C类:省级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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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件 :主要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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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准 :如省级领军人才称号持有者、国家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等。
四、D类:市级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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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件 :需满足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条件(如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或担任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交易中心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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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准 :包括市级领军人才称号持有者、省级技术成果交易中心负责人等。
五、E类:优秀专业人才
- 认定标准 :侧重专业领域的突出贡献,具体条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通常包括行业奖项、专业领域权威评价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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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需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具体条款,且需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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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 :经认定后,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科研经费支持、子女教育优惠等政策,具体待遇因类别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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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人才每3年需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可随时重新申请。
以上分类标准综合了学术成就、社会影响、经济贡献等多维度因素,确保覆盖不同领域的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