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放款金额不一致时,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利息或费用扣除的情况
若出借方在放款前已扣除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则实际到账金额应视为借款本金,后续利息计算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基础。例如,合同金额10万元,但实际到账9.5万元(扣除了0.5万元利息),则借款本金为9.5万元。
二、出借方未足额放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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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足差额
借款人可要求出借方补足未支付的款项,利息计算仍以实际收到的借款本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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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三、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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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扣除利息的违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若存在此类条款,出借方需返还实际借款数额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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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的处理
若贷款机构按低于申请金额的数额放款(如申请10万元,实际到账8万元),属于砍头息,借款人仅需偿还实际金额及利息,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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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利贷
若发现金额差异源于高利贷或套路贷,建议立即报警或向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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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包括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维护权益。
五、诉讼流程简述
若协商失败,可通过以下步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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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附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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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
法院审查合同效力及实际借款金额,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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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判决生效后,若出借方仍不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存在违法情形,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