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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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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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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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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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113元。
二、调整基数与保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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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0%为计发基数(具体比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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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一级4611元/月、二级3202元/月等),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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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60%计发,调整后月标准分别为3920元、3136元、23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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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亲属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再增加15元。
四、适用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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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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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河南等地明确将调整后待遇发放至2023年11月底。
以上信息综合了各地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