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及时间因地区而异,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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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情况
多数省份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 6月至9月 ,共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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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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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发放时间最长,为 4月至10月 ,共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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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发放时间为 5月至10月 ,共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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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发放时间为 6月至8月 ,共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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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浙江、山西、江西等按月发放,标准较高;广东、新疆等地无天数限制,以气象台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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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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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计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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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人员 (日最高气温≥35℃):每人每天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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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温作业人员 (日最高气温≥35℃):每人每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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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计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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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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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高温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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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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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按天发放,标准为24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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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按月发放,标准为2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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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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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建筑工人、公交车司机、环卫工人等露天作业及室内高温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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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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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发放时,以实际高温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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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时,以自然月为周期,无论实际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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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劳动者可通过仲裁维权,仲裁时效通常为1年。
四、法律依据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发放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状况调整。未制定标准的地区(如黑龙江、青海)不适用高温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