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肃伤残津贴已上调。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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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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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标准
- 伤残津贴
- 按伤残等级调整:一级至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5元、81元、78元、74元、70元、63元。
- 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1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1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31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1元。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11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21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31元。
-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5元。
- 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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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渠道: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关闭破产企业和“企业老工伤”人员已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待遇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次调整体现了甘肃省对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关怀与保障,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