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单位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医保的问题,需结合用工性质和参保主体进行具体分析:
一、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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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法定性
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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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同时缴纳上述五大险种,不存在只缴纳部分险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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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若单位拒绝缴纳医保,员工可要求补缴;若逾期不缴,员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且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特殊参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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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无法享受单位职工的完整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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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部分地区的政策允许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仅缴纳工伤保险,但需符合当地规定。
三、医保的强制性与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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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强制性
医疗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参保属性,个人无法通过自愿方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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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若单位不缴纳医保,员工可选择以个人身份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但需承担全部缴费责任且待遇较低。
四、维权建议
若发现单位存在漏缴社保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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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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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单位协商补缴,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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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投诉,要求核查处理。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仅能通过灵活就业等特殊渠道实现部分参保,无法仅缴纳医保而放弃其他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