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近年来的政策调整,低保户的月补助标准如下(截至2025年4月):
一、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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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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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供养标准为 800元/月/人 (2021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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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照料护理服务,根据护理等级不同,照料护理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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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理:1188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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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理:594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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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理:1128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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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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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云冈区、开发区、新荣区、云州区: 61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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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市: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例如左云县、灵丘县555元/月/人,浑源县、广灵县525元/月/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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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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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对象
- 城乡统一标准为 8099元/年/人 (2021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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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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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云冈区、开发区、新荣区、云州区: 455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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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市:例如左云县、灵丘县445元/月/人,天镇县、浑源县435元/月/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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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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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低保标准每年动态调整,例如2025年吕梁市、晋中市等地分别提高了10-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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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五保户(城市800元/月、农村8330元/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856元/年/人(全护)。
四、数据来源
以上数据综合自山西省民政厅及各地政府官网发布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