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分档执行,具体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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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地区 (经济发达地区)
-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元 ,适用于财政承受能力较强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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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地区
-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元 ,覆盖一般城市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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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地区
-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400元 ,针对经济中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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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地区
-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370元 ,适用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二、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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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地区
-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530元 ,财政投入较多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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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地区
-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元 ,普遍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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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地区
-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310元 ,经济条件一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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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地区
-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230元 ,经济困难地区。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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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 :2024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均有所提高,例如吕梁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815元/月,农村8124元/年(约685元/月);晋中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10元/月,农村65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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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低保金额根据当地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确定,包括衣食住行、水电燃气等必要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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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低保标准会随经济状况变化调整,2025年标准可能进一步优化。
四、特殊群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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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保障 :集中供养孤儿每月约1680元,社会散居孤儿约1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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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人员 :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0%,优抚医院、光荣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分别提高410元和360元。
以上数据综合自山西省民政局及各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