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低保政策,申请低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农村和城市两类:
一、农村低保条件
-
户籍要求
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且户籍性质未迁出。
-
居住与财产条件
-
居住在农村村组并承包土地;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
-
家庭人口与特殊情况
-
家庭成员包括户主、配偶、未婚子女(含在校大学生);
-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且独立生活满3年的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群体可单独申请。
-
二、城市低保条件
-
户籍要求
持有当地非农业户籍,且户籍性质未迁出。
-
收入与财产条件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具体标准因城市而异);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如无房产、车辆等)。
-
-
特殊群体
-
无劳动能力、无赡养/扶养人或赡养/扶养人无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
下岗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后仍低于标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等。
-
三、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或收入证明;
-
补充材料 :残疾证、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收入证明、健康证明等。
四、申请流程
-
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
-
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
审批通过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
注意事项
-
具体低保标准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不同城市存在差异;
-
家庭财产认定以户籍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西省民政部门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