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低保申请规定,低保的医疗救助范围主要依据疾病是否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虽然搜索结果中提到的24种疾病在多地低保政策中均有涉及,但山西省的具体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关键信息:
一、低保医疗救助的24种重大疾病(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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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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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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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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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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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搭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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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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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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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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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脑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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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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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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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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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耳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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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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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瓣膜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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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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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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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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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Ⅲ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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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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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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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能力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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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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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手术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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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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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评估 :重点评估疾病是否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非疾病种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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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发票等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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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助的衔接 :医疗救助与低保可叠加申请,但需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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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整理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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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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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民政部门将组织医疗专家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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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反馈 :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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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或县对疾病认定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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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低保政策会定期更新,建议关注山西省民政厅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低保政策中的医疗救助部分,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